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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朝歌(1V1H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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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八十四回:行事艰难
      劝学女院办成已有些时日,因为是免费就学,无需任何学费及书本纸墨费,来提供一日两顿的膳食,附近不少商贩和穷苦人家都将女孩送来了这里。
      尤其这书院还是安宁公主和珩王妃创办的,很多人都想着读多少书不重要,重要的是能养一两个孩子吃饭,更想着能不能与这皇亲国戚摊上关系,便是不能被领进贵府当差,以后说是劝学女院出来的,也好卖给大户人家当丫鬟。
      所以不论这些女孩的父母心思如何,起初书院的创办都是很顺利的。
      只是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心思浮躁,才将孩子送来月余,就已按捺不住。看不到自己想要的成效,孩子回家就连浆洗衣物时都要沾着水在地上写写画画,实属磨洋工,不好好干活。
      于是陆陆续续便有些女孩子不来了,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娃哭哭啼啼的被撵来的父亲拖走时,那个瘸了一条腿的男人对阻拦的女护卫骂道:“这是俺女儿!俺要带走,你们凭什么拦!是不是要去见官!”
      “她娘那个贱货,非要送她来!读书有什么用?隔壁小草像她这个年纪早就出去做工了,每天能拿回家三个铜板哩!”
      “俺让她来读书,每天能带回家三个铜板吗!”
      吴瘸子这样的人并非个例,许多人家都是将孩子送来一段时间,认得几个字,便想着将孩子以“曾入学公主女院”作为招牌,往大户人家家里卖个好价钱。
      更有甚者,送女孩来读书,却不让她们在食堂吃饱饭,而是要求她们将肉菜和鸡蛋带回家中,给父母或是弟弟吃。
      就连书院分发下去,统一形制的衣衫,也让这些父母扒下来裁裁剪剪,改做成了他人的新衣裳。
      永宁说,“在办书院以前,本宫竟不知道京中尚有这么多穷苦的人。”
      因为穷,才会将自己的女儿当成累赘,当成货物,当做牲口。
      相反那些商户不迫于生计,倒是没想过要卖女儿,还问陈娘子这里除了习字还教不教算术,虽然还没有女子当账房的先例,但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学会算账。
      “有个丫头每天天不亮起床,穿着破旧的草鞋从城郊走到书院,她已经十一岁了,启蒙晚,学起来也比小一些的孩子吃力,但她一直很刻苦,就怕书院不要她。”
      “但她刻苦不是为了读书,他也不知道读书能做什么,只知道在女院读书,能够吃饱饭,她在家只能喝刷锅水,和家里人吃剩的野菜。”
      “她就叫丫头,连名字都没有,而这书院里面,还有好多个这样的丫头。”
      她们都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了,原以为免费教学,杂费全免还包餐食,减去了所有的负担就能让一些读不了书的女孩读上书,却没有想到真正困住这些孩子的,一直都是她们贫穷的家庭。
      “前几日有个叫招娣的女孩忽然就没来了,听与她关系好的学生说,招娣是被他娘亲用二两银子卖进……卖进花楼当粗使丫鬟了。”
      沉清月也说起了印象最深的一件事,神色哀矜,“得知这件事情之后,我们便拜托逸兴用十两银子将人给赎了回来。”
      那丫头年纪小,这才只是当了个粗使丫鬟,若再长大些,养得好了些,只怕就要挂牌接客当姑娘了,可女子一旦进了花楼,无论做什么这辈子也就看到头了。
      不过好在她们将人赎了回来,现在招娣的卖身契捏在公主手里,人也就住在劝学女院,不用再回那个她感觉不到一丝温暖的家。